物流政策
物流政策
本物流政策适用于河南纵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本公司”或“我们的”)承接的产品及服务订单。由于我们的许多产品会根据客户具体要求进行生产、配方开发、包装、贴标或其他定制处理,因此具体运输安排可能会根据产品类型、目的地、订单数量、Incoterm(国际贸易术语)、指定地点及双方针对具体订单确认的其他条件而有所不同。
在批准报价、草稿订单、发票或其他订单文件以及付款前,请仔细核对其中载明的物流及交付条款。
第1条 - 生产周期
生产周期与运输时间属于两个不同阶段。
只有在适用于该订单的前置条件全部满足后,生产周期才开始计算。相关条件可能包括:
- 订单已经确认;
- 已经收到约定的付款或订金;
- 产品规格已经确认;
- 如适用,配方、样品、设计稿、标签或包装已经批准;
- 已经收到客户应提供的信息或材料;以及
- 已经完成双方约定的其他生产前置事项。
预计生产周期会根据产品类型、配方、数量、包装、原料供应情况、检测要求、定制复杂程度及生产能力等因素发生变化。
在订单全部细节最终确认之前所提供的生产周期仅为预估,除非双方另有明确书面约定。
第2条 - 预计运输及交付时间
运输及交付时间取决于所选择的运输方式、目的地、海关程序、承运商班期以及其他非由我们直接控制的因素。
我们提供的运输时间、预计发货日期或预计到货日期均为估计时间,除非双方另有明确书面约定。
预计交付时间不构成对特定日期必然送达的保证。
第3条 - 运输方式
根据目的地、货物规模及订单约定,可采用的运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国际快递;
- 航空运输;
- 海运;
- 铁路运输;
- 公路或当地货运;
- 多式联运;以及
- 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物流方式。
具体订单适用的运输方式,以相应报价、草稿订单、发票或其他订单文件中最终确认的内容为准。
第4条 - INCOTERMS 与指定地点
如适用,国际运输责任按照具体订单所确认的 Incoterm(国际贸易术语)及指定地点确定。
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双方可能采用的 Incoterms 包括但不限于:
- EXW;
- FCA;
- FAS;
- FOB;
- CFR;
- CIF;
- CPT;
- CIP;
- DAP;以及
- DDP。
适用的 Incoterm、指定地点以及双方约定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将决定双方在运输、费用承担、出口或进口手续、保险、交付及风险转移方面的责任。
如订单中明确指定 Incoterms 版本,则按照该版本解释;如未明确注明版本,则按照交易时合理适用的 Incoterms 版本解释。
第5条 - 运费
根据适用 Incoterm 及双方约定,运费可能已经包含在订单价格中、单独报价、由客户承担,或由客户自行安排运输。
物流费用可能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 实际重量及体积重量;
- 货物尺寸;
- 目的地;
- 运输方式;
- 燃油附加费;
- 偏远地区或特殊操作费用;
- 运输保险;
- 海关相关服务;以及
- 承运商或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除非已经明确确认为固定运费,如承运商价格、货物尺寸、重量、目的地条件或其他相关因素在发货前发生变化,物流报价可能相应调整。
第6条 - 海关、关税及进口要求
国际货物运输可能涉及海关程序、检查、关税、税费、进口费用、许可证、注册、产品合规要求或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其他监管要求。
清关、进口关税、税费、监管申报及相关成本的责任,应根据双方约定的 Incoterm 及订单条款确定。
除非我们已经明确书面同意承担某项具体进口责任,否则客户应自行确认相关产品能够合法进口、销售、分销或在目的国家或地区使用。
海关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对货物进行检查、扣留、延迟、拒绝入境或要求补充文件,因此可能影响实际交付时间。
第7条 - 物流及贸易文件
根据订单及运输安排,我们可能提供可取得的相关商业及运输文件,包括:
- 商业发票;
- 装箱单;
- 海运提单;
- 航空运单;
- 快递追踪信息;
- 如双方约定且能够提供,原产地证明;
- 如双方约定,产品或质量相关文件;以及
- 根据具体订单条款合理需要的其他文件。
如果客户对文件存在特殊要求,应在生产或发货前提出并获得双方确认。
第8条 - 运输保险
只有在适用 Incoterm 要求或双方针对具体订单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我们才负责安排运输保险。
如果运输或保险由客户负责,客户应根据货物价值及性质自行购买适当的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范围、免责事项及索赔流程受相应保险机构条款约束。
第9条 - 风险转移
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按照具体订单所约定的 Incoterm、指定地点及其他交付条款进行转移。
风险转移时间不一定与付款、发货、实际收货或货物所有权转移发生在同一时间。
具体风险转移节点应以相关订单文件为准。
第10条 - 物流追踪信息
如承运方式提供追踪信息,我们将在货物发出后提供相关信息,或通过适用的订单或客户沟通渠道向客户展示。
物流追踪数据由承运商或物流服务提供商生成,可能存在更新延迟。
海运、航空、铁路或其他货运形式的物流追踪详细程度及更新频率可能与国际快递不同。
第11条 - 分批发货
在商业上合理且符合已经确认订单条款的情况下,同一订单可能采用多批次或分批发货。
分批发货可能基于生产安排、库存情况、运输能力、客户要求或其他运营因素。
如实际发货结构与双方原确认安排存在重大变化,我们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及时沟通。
第12条 - 物流延误
对于超出我们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导致的延误,我们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承运商延误;
- 港口拥堵;
- 海关检查或清关延误;
- 政府限制;
- 监管检查;
- 恶劣天气;
- 自然灾害;
- 战争、社会动荡或地缘政治事件;
- 劳资纠纷;
- 运输系统中断;
- 公共卫生事件;
- 其他不可抗力;
- 客户要求修改订单;以及
- 客户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
如发生重大延误,我们会尽合理努力向客户提供当前可获得的信息,并共同研究可行的后续处理方式。
第13条 - 客户提供的物流信息
客户应负责提供完整、真实且准确的收货人、交付、联系方式及运输资料。
相关资料可能包括:
- 收货人或公司名称;
- 详细街道地址;
- 邮政编码;
- 城市、州、省或地区;
- 国家;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如有要求,税务或进口商信息;以及
- 承运商或海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因客户提供的物流信息错误、不完整或后续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或延误,在合理适用的情况下可由客户承担。
第14条 - 投递失败、拒收或无人提取
如因地址错误、无人收货、拒绝接收、未完成进口手续、未支付目的地应付费用或其他归因于客户的原因导致货物无法交付,可能产生仓储、退运、再次派送、销毁或其他额外费用。
在订单条款及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关费用可由客户承担。
第15条 - 运输损坏或丢失
收到货物后,请及时检查。
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明显损坏、丢失或其他重大异常,请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包装、照片、视频、承运商记录及物流追踪信息。
运输损坏或丢失责任应根据双方约定的 Incoterm、保险安排、承运商责任及其他适用物流条款确定。
在适当情况下,我们会合理配合提供我们掌握的运输文件,以协助客户向承运商或保险机构提出索赔。
涉及物流损坏或丢失的索赔,还应结合我们的退款政策一并处理。
第16条 - 客户自行安排物流
如客户自行选择或指定货运代理、快递公司、承运商或其他物流服务提供商,除双方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外,客户自行负责与该物流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关系。
我们会按照双方约定的交付条款合理配合客户指定的物流服务商完成交接。
如客户指定的物流服务商提出额外操作、文件、仓储或其他要求,可能产生相应额外费用。
第17条 - 物流安排变更
订单确认后,如客户要求变更收货地址、运输方式、收货人、Incoterm、指定地点或其他物流条款,应取得我们的确认,并以实际操作可行为前提。
相关变更可能影响价格、生产安排、文件、海关要求、交付日期及其他订单条件。
因客户要求并经批准的变更产生的额外费用,可由客户承担。
第18条 - 与具体订单条款的冲突
针对具体交易的报价、草稿订单、发票、采购协议、生产协议、Incoterm、指定地点或其他书面交易文件,可能包含专门适用于该订单的运输或交付条款。
如上述具体书面条款与本一般物流政策存在冲突,则对于该具体交易,在冲突范围内以具体书面约定为准。
第19条 - 法定权利
本物流政策任何内容均不排除、限制或修改适用法律规定不得排除或限制的权利或救济。
第20条 -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物流、交付、清关文件或现有货物运输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河南纵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zjsw.co@gmail.com
电话 / WhatsApp:
+86 13811927937
地址: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36号,邮编 450000
如涉及已有交易,请提供询盘编号、订单编号、物流单号或其他可用于识别该业务记录的信息。